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
焦公管委〔2018]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8]94号)要求,现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本)》(以下简称《公开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公开目录清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各公开责任主体应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各级各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信息公开情况监督。《公开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进行调整。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24日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2019年本)附件